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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库房地坪及墙顶柱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3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拟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具有相应资质、能力、信誉的施工方参加。

一、项目名称: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库房地坪及墙顶柱面改造工程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预算金额:不高于人民币20万元

四、招标范围及内容:书店库房地坪、墙顶柱面改造工程

五、投标须知、投标资质、投标资料及文件要求

(一)投标须知

1.投标方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参与投标的必要条件。

2.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3.投标方参加工程招标会、开标等会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凡投标方参加投标,表明全部赞成本公告内容。

4.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通知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

(二)投标资质及条件

1.投标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方具有地坪涂装施工专业资质和建筑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饰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方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资质,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

4.投标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5.投标方近三年内至少有实施过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指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地域、使用功能、工期要求及管理模式等)的施工经验。

6.投标方近三年内在地坪(如建筑)行业无不良记录。

7.投标方已交纳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方和人员不得挂靠承揽工程,中标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此类情况,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承包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9.投标方在投标时报经招标方认可的项目经理(应与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撤离。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承包资格,同时,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资料及文件要求(以下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

1.投标资料内容及顺序

投标函等基本资料

1)投标函(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3)招标文件确认书(见附件四)。

4)信誉声明(见附件五)。

4)投标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拟派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项目专业及技术负责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见附件六)。

6)公司介绍材料。

7)近三年相似工程案例合同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

商务标

1)投标报价表按以下格式提供,价格为含税价格。

×××公司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明细

品牌

规格型号

工程量(M2)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

 

 

 

 

 

 

 

 

 

 

 

 

 

 

合计:

 

 

 

技术标

1)按本公告第六部分“采购需求”,提供施工方案,包括方案的详细技术工艺、品牌、规格、参数和性能说明等,本标的所含相关材料生产企业出具的绿色环保认证资料(复印件)。

2)售后服务说明。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及招、投标双方之间的一切函电应使用中文书面形式。

2)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的计量单位报价,报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投标方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投标文件要求递交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提供电子文档一份。正本、副本各自独立装订成册,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处盖上公章。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请在密封后的文件袋上填写如下内容:

投标方详细名称

 

业务联系人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邮编

 

2021              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招标公告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方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方。

8)一标一投:每个投标方对本工程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凡以自己名义或用他人名义参与两个以上(包括两个)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方,连同被参与的其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均不接受。

六、采购需求

(一)综合说明

1.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库房

2.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4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52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3.工程规模:书库地坪暂估面积1050㎡,墙顶柱面暂估面积3780㎡,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完成收方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5.质量标准:

1)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有关规定。施工过程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各种设备、材料的选择、使用须充分考虑它们与大功率高温灯具、强电流导线通路、各种电器等相接触或处于密闭环境中可能引发的消防隐患,留足消防安全余量,确保消防安全。

2)质量标准: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地坪涂装材料国家标准》(GB/T 22374-2018)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其他: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材料堆放,由投标方自行考虑解决。

(二)技术标准与要求

1.地坪改造

1)工程内容:库房原有旧混凝土刨除,地砖、隔墙及地面钢板等清除(含垃圾处理);浇筑细石商品混凝土7.0cmC30);金属型耐磨骨料地坪;混凝土切割及成品养护;混凝土密封固化剂。

2)工艺要求:浇筑混凝土+金钢砂耐磨地坪+密封固化剂+切缝+养护。

3)技术要求:最低处7cmC30细石混凝土、用量5kg/㎡金属骨料(颜色本色)金刚砂耐磨地坪、0.5kg/㎡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锂基、高光);地坪完工平整度要求:2米直尺3mm误差。

4)工艺流程(包含但不限):旧基础清理(施工现场清理,拉毛、铣刨、空鼓、瓷砖、钢板等,浇筑混凝土前用高压水枪将基层地面冲洗干净)-标高-扫浆-支模-浇筑混凝土-刮平-提浆-均匀撒耐磨材料-压实(用驾驶室双盘抹光机)-收光-切缝-养护液或薄膜养护-养护10天后施工密封固化剂(粗磨、精磨至2000目抛光)-清理建渣。

2.墙顶柱面改造

1)工艺要求:内墙漆翻新修复:旧涂层清理干净+腻子层+墙面漆。

2)工艺流程(包含但不限):旧基层清理干净(含部分门框拆除)-第一遍满刮腻子-修复破损-磨光-第二遍刮腻子-磨光-封底漆-第一遍乳胶漆-磨光-第二遍乳胶漆-清扫。

七、方案及报价要求

1.投标方应结合自己的经营情况、市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和市场风险等因素,按正常情况的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自主报价。该工程总报价应满足招标文书、附件要求且投标方又具有一定利润的合理报价。

2.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按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方所报的单价在中标后应保持不变,投标方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及税率的调整而变动,中标后无论何种因素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培训费、机械进出场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含密闭运输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二次转运费、风险费用、缺陷修复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招标方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4.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方的项目现场,由各投标方自行组织,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责任、风险。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方现有的能被投标方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方据此擅自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投标方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

八、结算要求

1.招标方的竣工时间、合同、验收报告等作为结算依据。

2.本工程不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将全套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两份送交招标方办理结算。提交完工结算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10日内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

3.招标方在支付结算款时由投标方一并开齐所有发票后,才能支付款项,否则,延期付款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提供的送审结算书中所示金额与审计处最终核定额相比,审增金额不抵扣审减金额,审减率超过学校规定审减限额率,审计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并由财务处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审计方式为重庆大学独立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费按2017年《重庆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第七章相关条款执行。

九、保证金

1.为了使中标单位能严格遵守本招标书的约定。要求凡本次自愿投标的单位在递交投标书时,需交纳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招标方可以将其投标文件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而予以拒绝。

3.招标方将在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方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4.已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留存于招标方。在项目验收完成后,招标方在支付中标单位余款时一并无息退还。

5.在下列情况下,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方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3)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有妨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

十、评标标准及说明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评审委员会在保证符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方案最优和性价比为主,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综合服务等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确定最终中标人。若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招标视为流标。经查实,投标单位如有串通抬价等行为视为废标。

(二)评标指标

项目

内容

权重

A:投标报价
60分)

1.以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2.每增加5000元,扣1分,扣完为止。

60%

B: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施工方案内容完整性与合理性
6分)

1.方案完善程度高,合理性高的,得6分。
2.方案完善程度一般,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
3.方案完善程度较差,合理性较差的,得0分。

30%

施工方案针对性技术措施
6分)

1.方案针对性高,技术措施完全适合本项目,得6分。
2.方案针对性一般,技术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但需优化,得3分。
3.方案针对性差,技术措施完全不适合本项目,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安全措施
6分)

1.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过程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国家消防安全法规,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与安全计划,得6分。
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过程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国家消防安全法规,质量管理与安全计划可行性一般,得3分。
3.质量标准不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不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国家消防安全法规,无质量管理与安全计划,得0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分)

1.工程进度计划设计合理,有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预估工期与要求工期相比提前5天及以上,得6分。
2.工程进度计划设计合理性一般,预估工期与要求工期基本一致,得3分。
3.工程进度计划设计不合理,预估工期超过要求工期,得0分。

人员资源配备计划
6分)

1.人员配备合理,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等相应工种,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书4人及以上,施工队伍8人及以上,得6分。
2.人员配备合理性一般,工种配备完善度一般,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书2-3人,施工队伍5-7人,得3分。
3.人员配备不合理,工种配备不完善,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书2人以下,施工队伍5人以下,得0分。

C:综合服务

10分)

3年的同类项目业绩
5分)

1.提供近3年以来(20183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3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10%

售后服务承诺
5分)

1.有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计划,质保期2年及以上(含2年),得5分。

2.有售后服务计划,质保期2年内,得2分。

3.无售后服务计划,得0分。

 

(三)评标说明

1.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方总分 = 项目 A得分 + 项目B得分 +项目 C得分。

3.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中标候选人提供的3年相似工程案例合同复印件,对工程案例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委员会认为考察结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与质量要求的,将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下一名中标候选人。

4.总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方自行确定。

十一、其他说明

(一)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的投标书后,保证不将投标内容向无关第三方泄露。

(二)本公告的解释和修改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单位对招标公告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时,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方对此给予书面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其他投标方。

3.招标方在距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有权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后的文件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并作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发生上述情况或有其他非正常事件发生时,招标方将酌情延长招标截止日期。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1323

(四)投标截止期限:

投标方应于202147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书送至: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1425办公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均一律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有权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以《修改/撤销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招标方。截止时间后,任何投标方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47日上午10:00 

地点:重庆大学出版社432会议室。

()评标

1.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权决定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方案为无效方案,有权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但投标方不得对投标方案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方的任何解释说明均应以书面形式送交评审委员会,作为投标方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招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拟中标单位,并在出版社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最低投标报价不能成为中标的保证。

4.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样式由招标方提供)(见附件七),否则即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七)开户行、账号信息

名称: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开户行:重庆银行重大支行

账号:4801 0104 0000 478

(八)公告发放和联系部门

招标公告发放、投标文件收取,均由招标小组负责。如对本次招标有任何询问,请按以下电话、传真或电邮方式联系:

联系人:蒲老师         

电话:023-88617012  13883709558

传真:023-88617014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21

 

 

采购人: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2021319

 


 

十二、附件

附件一:

投标函

 

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投标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申请授权代理人,特别授权其处理(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申请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授权。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附件四:

招标文件确认书

 

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我单位参加 (投标项目名称)  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面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日期:        


 

附件五:

信誉声明

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本单位慎重声明如下:

在截至2021**日之前的3年内,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活动中,若贵单位发现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举报我单位有不诚信记录档案,同意贵单位取消我单位资格。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六:

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管理人员信息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身份证号

 

电话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

 

 

 

 

 

 

 

 

 

 


 

附件七: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库房地坪及墙顶柱面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重庆大学A区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甲方: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

电话:023-65103551          

 

乙方:

地址: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方: 重庆大学出版社书店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库房地坪改造及墙顶柱面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大学A区重庆大学出版社库房

3.工程规模:工作量暂估书库地坪面积1050㎡,墙顶柱面面积3780㎡,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面积为准。

4.工程造价约           元,最终以实际办理的结算为准。

二、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

1.地坪改造:库房原有旧混凝土刨除,地砖、隔墙及地面钢板等清除(含垃圾处理);浇筑细石商品混凝土7.0cmC30);金属型耐磨骨料地坪;混凝土切割及成品养护;混凝土密封固化剂。

2.墙顶柱面内墙漆翻新修复改造:旧基层清理(含部分门框拆除)第一遍满刮腻子修复破损磨光第二遍刮腻子磨光封底漆第一遍乳胶漆磨光第二遍乳胶漆清扫。

3.所有工作直至验收通过,交付甲方使用。

4.施工期间甲方临时书面增加或减少的其它工程内容。

三、工程工期和开工、竣工时间及确认条件

1.计划开工日期为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工程工期为30日历天,含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发生延误,经甲方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规定做好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地坪涂装材料国家标准GB/T 22374-2018》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材料(设备),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

4.材料质量

1)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双方约定的材料标准要求且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2)本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重庆市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后甲方现场负责人认可后方可使用。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定工艺施工。

5.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当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乙方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容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章。

3)乙方负责其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安全防护、工具等的安全,所造成的损伤由乙方自负。

4)乙方应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乙方对施工安全全权负责。乙方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切实到位。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人身和财产伤亡事故(含第三人身和财产)、高空抛物等,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因乙方原因承担任何责任的,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有关费用。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施工单位有交叉作业情况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切实到位的安全措施,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甲方因乙方原因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有关费用。

6)施工中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在清理建筑垃圾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严禁高空抛物等,否则,由此造成安全事故(含第三人财产人身安全)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有关费用。

7)乙方的施工噪声和粉尘污染不得超过项目当地的规定标准,并严格按国家及地方规范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由此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有关费用。

8)施工过程须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各种设备、材料的选择、使用须充分考虑它们与大功率高温灯具、强电流导线通路、各种电器等相接触或处于密闭环境中可能引发的消防隐患,留足消防安全余量,确保消防安全。

6.其他: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材料堆放,由乙方自行考虑解决。

五、甲方、乙方驻工地代表及相关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工程全面管理。

2.代表甲方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职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若乙方项目经理不配合甲方工作或在工作上采取不合作的态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

2.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在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3.乙方按合同、国家及地方规范的要求精心施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

4.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本工程施工图结合现场进行施工,负责按生产制作标准和安装标准认真制作安装并保证如期完工。

5.乙方负责固化地坪的订货、制作、运输、安装和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清洁以及竣工移交甲方前成品的保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其在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安全防护、工具等的安全,所造成的损伤由乙方自负。

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编制该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作为施工的依据(该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8.乙方必须按经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在工程实际进度和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9.乙方交付的成品,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材料供应及检查

1.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应满足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方案(该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2.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根据合同要求自行购买。

3.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完整的出厂资料和检验报告。

4.工程材料的检查

1)乙方对用于工程的全部材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严格履行现场抽检制度,乙方对于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负责。

2)甲方和监理单位对乙方的材料按规定进行随机抽检,若发现有不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产品,乙方除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外,还应按照该批材料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其成品保护责任由乙方承担;产品验收移交甲方后,成品保护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造价的确定

1.合同总额暂定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

1)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          (大写人民币:       )包括: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全部主材和辅材费、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运输费、临设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利润、税金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保等及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种风险费用,在施工图范围内,不再因其它任何原因调整此综合包干单价。

2)此综合单价不因局部设计变更作任何调整。

2.工程量的确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检验。

2)结算造价=∑(实际施工合格工程量×全费用包干单价)。

3.乙方提供的送审结算书中所示金额与审计处最终核定额相比,审增金额不抵扣审减金额,审减率超过学校规定审减限额率,审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财务处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审计方式为重庆大学独立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费按2017年《重庆大学建设工程审计实施办法》第七章相关条款执行。

4.其他费用的确定:除按规定计取工程结算造价外,乙方不得因任何以下原因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1)工程因各种因素发生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施工措施费等。

2)因停水、停电(不论累计时间长短)造成的经济损失。

3)清除现场施工垃圾发生的一切费用。

4)工程所用材料发生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

5)因工程需要,对成品进行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6)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向乙方收取的各种费用。

八、设计变更及收方签证的有效资料

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甲方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甲方授权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时间限制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3)一单一事原则: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对应一个设计变更或一个现场签证,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容完工后,乙方应当在完工后及时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单完善并交甲方和监理方,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方工程师完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应当在其隐蔽之前签字确认。

    (5)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6)多级审核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现场工程师和成本控制部造价师)的审核。

(7)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及收方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结算。

2.设计变更和技术变更洽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放的满足甲方设计变更及收方签证管理制度的设计变更为有效的设计变更。

3.现场收方、签证的内容及要求

1)现场收方:是指现场施工中无法按施工图或技术变更或设计变更计量,需按实计量的工作内容。

(2)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等临时用工、机械用工等。

(3)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3)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乙方施工的2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

4)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4)现场收方、签证单应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5)现场收方、签证人员的确定

1)不发生费用的技术资料签证:由二人签字认可,即由甲方现场代表和乙方代表共同签字。

2)发生费用的收方、签证:到场收方计量人员的确定:甲方项目负责人和乙方代表。收方、签证审核人员的确定: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才能作为有效的结算资料。

九、结算办理程序

1.结算造价的编制

在竣工办理结算时,如甲方发现实际施工现场未按施工图确定的内容施工,或者发生设计变更,甲方有权从该包干总价中扣除未做部分。

2.结算办理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的要求。

2)乙方在甲方公司领取结算申请表。

3)经甲方工程部确认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

4)甲方确认建竣资料和结算资料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具体提交的竣工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结算资料组成一览表)。

5)乙方与甲方就本工程的资料核对完毕后,并签署书面意见。

6)提交甲方的结算资料必须是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两种。书面资料的竣工图必须与电子文档中的竣工图一致,若因不一致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结算资料的递交和审核意见均以书面形式递交,对不完善、不真实、不合格的资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结算审核延误时间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工程资金的支付

1.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作为该工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无违约责任时无息返还。

2.工程资金支付: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全套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式两份送交甲方办理结算。提交完工结算资料后支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10日内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5%,余下5%为质保金,质保期(  年)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

2)甲方在支付结算款时由乙方一并开齐所有发票后,甲方才能支付款项,否则,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保险

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十二、违约与违约处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色泽、材料、厚度等若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或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或伪造出厂证及合格证的,出现上述任一情形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及更换,并由乙方按次按项承担赔偿金2000元,作分别累加计算。

2.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30%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按约定的合同竣工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或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如发生乙方拖延工期或借口拖延交付竣工工程,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按时验收接管全部工程,并顺利向购买人移交。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5%违约金外,还可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采取措施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并承担费用,因整改延误了工期,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5%违约金。

5.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将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解除合同的权利。

6.乙方不得以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施工队伍中民工工资应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的款项支付无任何关联。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附件

1.附件一:《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提供,甲方确认)

2.附件二:《施工方案》(乙方提供,甲方确认)

3.附件三:《工程结算资料组成一览表》

4.附件四:《施工合同质量保修条款》

 

甲方:(企业盖章)                  乙方:(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附件一:《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提供,甲方确认2.附件二:《施工方案》(乙方提供,甲方确认)


3.附件三:

工程结算资料组成一览表

序号

内容

页数

备注

1

项目立项投资计划批复的有关文件(含发改委、教育部、校内立项资料)

 

必须报送,可为复印件

2

项目预算调整的批复文件

 

若有调整必须报送,可为复印件

3

竣工验收报告

 

必须签署质量是否合格或者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注明开竣工时间

4

招投标资料

 

招标项目必须报送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标单位报价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预算书)、评标文件等,可为复印件

5

施工图

 

必须报送

6

竣工图

 

必须报送

7

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书

 

必须报送

8

工程结算书

 

必须报送

9

施工单位承诺书(对结算资料真实客观承诺)

 

必须报送

10

监理单位承诺书(承诺按职责及合同要求完成工作)

 

 

11

反映隐蔽工程的技术资料

 

必须报送

12

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变更核定单

 

必须报送

13

工程签证单(附原始收方资料)

 

必须报送

14

工程索赔资料

 

必须报送

15

主要材料合格证和品牌授权委托书

 

 

16

材料核价单、包干价核价单

 

必须有建设管理项目负责人及建设管理单位签字或盖章

17

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增加工作内容和经费的报告

 

超计划投资或合同金额10%及以上必须提供,可为复印件

18

分管校长同意增加工作内容及经费的批示

 

超计划投资或合同金额10%及以上必须提供,可为复印件

19

项目进度款支付情况

 

 

20

其他

 

 

 

 


4.附件四:

施工合同质量保修条款

 

一、保修范围及保修责任的划分

1、保修范围及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容和期限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本保修维修条款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工程的质保期为  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的划分

2.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工程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以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和甲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2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担保修维修责任。由甲方认质认价后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仍然由乙方承担保修维修责任。

2.3  如乙方认为是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由乙方提供证据(包括设计要求、核定单、检测报告等其他书面依据)。

2.4  质量保修期期满,不论保修金是否退还,经过政府质检部门鉴定,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以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和甲方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继续维修和承担费用的责任范围。

二、保修金及保修金的退还

1、本工程的保修金按最终结算造价的5%留存甲方。

2、保修金的退还:合同保修期或本保修维修条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无乙方任何遗留责任,在保修款结算完毕后,甲方无息返还剩余的保修金

三、保修期的界定

1保修期内,如甲方已发出维修的通知,而乙方在本保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维修的,则保修期作相应延长。

2、保修期内发生了保修的维修项目的保修期(即质保期),从保修维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保修期限”重新计算。

3、若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未出现保修事项,保修期的期限和起始时间按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企业盖章)                  乙方:(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